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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考试须知:一、必须按照职业申报条件和批准的职业范围开展报名工作,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申报二级(含二级)以上等级职业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报省中心审核。二、正确上报考试报名数据,准确录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职业级别、考试类型、所在单位等信息。不得以报名单位名称替代考生实际所在单位。三、上报报名数据缺考比例不得高于本单位报名总数的5%。四、考前应认真培训考生正确填涂机读卡(纸)。填涂信息错误导致成绩无效者,责任自负。五、各职业的鉴定方式具体见《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需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论文撰写、答辩方式的考生需于理论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论文。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省中心从鉴定专家委员会中抽选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统一时间答辩。公共营养师考试,分为理论《公共营养师理论知识》考试和《公共营养师实操知识》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模拟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和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一、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与监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营养宣教的人员;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营养食品工作、营养教育工作者以及管理人员;高级管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其他有志从事营养职业的人员。二、培训时间 培训3个月左右。取得证书后,根据考试成绩,经医院领导审核,优秀学员可在二甲医院营养科实习1-6个月,并颁发医院实习证明和卫生部继续教育学分。三、培训内容与教师 基础营养、食物营养、营养与疾病、食品卫生及其管理、营养咨询与营养教育、营养食谱设计,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由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临床营养指导、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资深专家授课。四、职业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学完全课程后,经考试、评审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适用范围:证书联网查询,全国通用。考试中河南职业培训网温馨提醒广大考生考前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准考证的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无效,影印件无效。2、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刻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3、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答题卡,否则,机器会造成误判,影响考试成绩。4、不允许在答题卡的背面答题、涂写成打草稿,也不得在答题卡正面作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5、考试结束后,试卷及草稿纸不得带出场外,违反者成绩无效;并取消次年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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