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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独立完成对工作成果质量起关键作用的工作,承揽人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
②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通知定作人检验材料。
③接受定作人监督检查。
④妥善保管、合理利用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图纸。
⑤交付承揽物,提交工作成果。必要的技术资料。有关质量证明。
⑥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虽经定作人验收但实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揽人承担因违约采取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
⑦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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