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08年至14年已经超过5年了,不能顺延结转至2014年了,08年的亏损在09-2013年弥补,由于08年的亏损(20万元)大于2010年、2012年、2013年的盈利之和(19万),所以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2014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只与2009——2013年及本年度的盈利或者亏损有关,由于2010年,2012年,2013年的盈利已经弥补了2008年的亏损,所以2014年的只跟2009年、2011年及本年度的盈利或者亏损有关。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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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9 20:44:42